法學專業(yè)《教育法學》課程思政課堂教學設計(五)
發(fā)布日期:2021-06-12
false高職(2):
本科(1):
中職(1):
| 課程名稱 |
教育法學 |
授課對象 |
法學專業(y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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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授課內容 | 通過講授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。 |
課時 |
1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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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課程類型 | A.思想政治理論課;B.通識課;√C.專業(yè)課;D.實踐課; | ||||
| 教學目標 | 通過講授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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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課程思政 | 融入知識點 | 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,尤其是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是教育法學研究的重要問題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(2015年)》第32條第1款規(guī)定,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具備法人條件的,自批準設立或者登記注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(2018年)》第30條第1款規(guī)定,高等學校自批準設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(2020年)》改變了過去的法人分類,其第三章“法人”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、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,其中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團體、基金會、社會服務機構等。從這三部法律的規(guī)定看,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應定為于非營利法人。但是考慮到公立高校的特殊性,特別是公立高校與國家之間關系的變遷,學術界過去就其法律地位主要有三種觀點:事業(yè)單位法人、法律法規(guī)授權組織或者公法人。未來,有必要制定《高等學校法人法》,明確高等學校的公法屬性。① ①勞凱聲.教育體制改革中的高等學校法律地位變遷[J].北京師范大學學報(社會科學版),2007(2)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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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融入方式 | 教師在講授此知識點時,通常會結合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歷史進程,分析高等學校與國家關系的變遷規(guī)律,研討有關高等學校法律地位的主要觀點,尤其是借鑒大陸法系國家關于公法人制度的有關規(guī)定,為高等教育行政訴訟提供理據。從課程思政的角度來說,應該結合高等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要求,堅決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,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高等教育發(fā)展道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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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思政元素 | 立德樹人 | ||||
| 思政資源 | 什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| ||||
| 思政案例 | 法學專業(yè):教育法學課程思政教學設計基本思路 | ||||
| 教學實施 | |||||
| 教學引入 | |||||
| 教學展開 | |||||
| 教學總結 | |||||
| 目標達成檢測 | |||||
| 教學反思 | |||||